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徵求 聘用社工督導員~2020-02-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七等360薪點
職稱 聘用社工督導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1-09~2020-02-04
資格條件 (一)資格: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2項規定所列資格者,且從事社工(輔導)工作4年以上或具管理(督導、組長、主任…)相關職務2年以上者。
(二)經驗:
1. 對於少年輔導及社會工作有高度熱誠、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身心健康無刑事前科紀錄者。
2. 領有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3. 具有少年輔導、方案執行及外展工作經驗尤佳。
4. 需能配合夜間及假日外展工作及輔導工作。
5. 旨揭計畫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聘用關係。
6. 本職缺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110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8. 候用期間於公告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依成績高低順序辦理遞補;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工作項目 1. 綜理及推展中央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
2. 綜理及推展少輔會各項業務。
3. 運用社會工作或心理相關工作方法,從事預防少年犯罪及輔導。
工作地址 桃園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業務承辦人:輔導員陳姞臻 電話(03)3472011。
二、網路下載:www.tyhp.gov.tw本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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