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31~2020-01-10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符合一般民政職系調任之公務人員(109年1月16日後為綜合行政職系)_。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局鼓勵學校辦理客家學術藝文活動及客家社團補助作業。 二、辦理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三、辦理客家藝文相關活動。 四、辦理客語能力認證相關獎勵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聯絡E-Mail | 459504@tychakk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連絡電 話:(03) 4096682分機8005人事室陳主任。 二、非現職人員請以書面應徵: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請親自簽名或蓋章)。現職派令、最近3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採購證照、客語認證、英檢證書)。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 「參加助理員甄選」,於109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人事室陳主任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