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職稱 | 編纂 |
職系 | 史料編纂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9-04~2018-09-11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者,具史料編纂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史學資歷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注重行政倫理,熟諳電腦操作者。 |
工作項目 | (一)文物史料蒐購。 (二)文史照片採集。 (三)文獻史料專書編製。 (四)場地租借管理。 (五)文史調查。 (六)參與式預算案件。 (七)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文獻館(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於107年9月12日前寄臺北市市府路1號西北區4樓文化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文獻館編纂職務」。 2.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2名。 3.聯絡電話:02-23115355分機22陳小姐, 或1999分機3590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