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18-01-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1-15~2018-01-2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戶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28條及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中文輸入法。
5、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所本部)或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3樓(景美辦事處)。
聯絡E-Mail vivian56@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檢測或相當檢定之合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各1份,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一律以訂書針左側裝訂),並註明白天聯絡方式。107年1月22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戶籍員職務」) 。
2、本次徵才由本所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公布。)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聯絡電話:02-29395885分機1007廖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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