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執達員 |
職系 | 司法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2-14~2019-02-27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職等以上且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不以現職人員為限,擇優通知面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公文寫作能力、熟稔電腦文書處理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執達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宜蘭市中山路2段261號第二辦公室、宜蘭縣五結鄉仁愛路2段88號羅東辦公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及計分標準: 1.第一階段: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 (1)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本項不列入成績計算,惟每分鐘須達40個字以上,始得參加口試。 (2)輸入法:本院提供倉頡、注音、大易、追音、新注音、新倉頡等6種輸入法,由應考人於考前自行選定(請填載於報名表)。另因同種輸入法版本甚多,無法同時滿足所有測驗人員,使用其他輸入法者,請於甄試當日攜帶正版軟體。 2.第二階段(100%):口試 就參加甄選者之專業知識、儀態、精神、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口試成績不及格者(口試成績以100分計算,70分以上為及格),不予錄取。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地址: 1.時間、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8年2月27日(星期三)止,採通訊報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2.地址: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執達員』字樣。聯絡電話:03-9252001分機1601(108年2月14日以前)或03-9324194分機 (108年2月15日以後)陳小姐。 3.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報名相關資料,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ild.judicial.gov.tw (三)應繳證明文件: 1.報名時請將以下文件影本以A4紙張列(影)印,並以迴紋針夾整齊,依序排列: (1)報名表1份(報名表請至司法院或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外網下載,請貼照片並簽章)。 (2)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貼照片並簽章)。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6)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各1份。 (8)最近五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 2.報名所附資料於甄選後留存本院,初審資格不符或甄選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所附資料,請於報名時檢附足額回郵信封,本院將於甄選作業結束後寄回。 (四)甄選時間及地點: 初審符合資格者,預訂於108年3月6日(星期三)在司法院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甄試日期,不另通知;甄試當日上午8時40分進行電腦中文看打輸入測驗,打字測驗完畢後進行口試。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雙證件以供查驗,未帶者不得應試。 (五)甄選結果: 公告於司法院徵人啟事及本院網站最新消息,請自行上網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