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文獻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6~2019-09-16 |
資格條件 | 文史、博物館、文化資產相關系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公、 私部門文物相關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依臺北市規劃之普查案期程辦理各項行政作業。 (二)管理臺北市登載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建置之「全國文物普查資料登錄管理平台」系統之普查專案及古(文)物資料等事項。 (三)辦理臺北市文物列冊追蹤、古物指定等相關事項。 (四)協助公有古物保管機關(構) 訂定公有古物管理維護計畫。 (五)針對本市轄下一般古物及已完成普查之個案,定期巡查維護。 (六)配合文資局委辦之輔導中心訪視,並參與相關研習課程。 (七)其他與古物及普查有關之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文獻館(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174-1號) |
聯絡E-Mail | bt-liting@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為臨時人員(工作期間:108年10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月薪依補助款及相關辦法規定支給薪資為36,880元,補助經費中止及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勞動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一) 意者請檢具履歷表正本(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於108年9月16 日(含)前限時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北區4樓文化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文獻館臨時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電子履歷恕不受理。合者約談,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或退件。如未錄取,欲取回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附者不退件。 (二)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館亦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 (三) 聯絡電話:02-23115355分機20吳小姐,或1999分機3590人事室陳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