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9~2019-09-27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具土木、建築、機電或相關科系佳(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熟悉電腦操作及word、exec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3.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
工作項目 | 1.辦理科學園區公共工程之工程督導、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營建組 |
聯絡E-Mail | ivy4477@si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營建組約僱人員(職代)」,於108年9月27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108年10月下旬起至109年3月上旬止(惟實際起迄日期仍依本局同仁請假事實日為准)。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係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代理職缺,預計108年10月10月21日開始請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