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股長~2019-09-1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9-07~2019-09-18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者。
工作項目 1.毒性化學物質、環境衛生用藥、病媒管制業務規劃與推動。
2.年度施政計畫預算管理控制。
3.初審文稿。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病媒管制科)
聯絡E-Mail la-karenchang@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或最後一筆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印本(任職未達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於108年9月18日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水質病媒管制科股長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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