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三等書記官~2019-01-23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1-11~2019-01-23
資格條件 (一)具備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各款所列委任書記官之資格條件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詳如簡章
工作地址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聯絡E-Mail hsinyi3928@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月23日(星期三),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請郵寄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人事室收,煩請以普通掛號(勿以平信方式)寄件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
(二)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2曾科員。
(三)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ksy.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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