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19~2018-04-26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2. 大專以上畢業。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及核發 |
工作地址 | 本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
聯絡E-Mail | dayuan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寫並貼相片及簽名,自傳不可空白). 2.歷年銓敘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者,併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以上文件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於107年4月26日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二、.資歷審查合格後,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三、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惟為節能減碳,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五、聯絡電話:03-3862474分機220人事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