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4~2019-11-27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或相當等級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公務人員。 二、符合公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三、符合建築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資格,大、專有關系、科以上學校畢業,修習建築工程學系、科、所畢業,或修習土木工程、營建工程技術學系、科畢業,修滿建築設計二十二學分以上者(依內政部89.04.24台89內營字第8983119號函規定,應徵符合「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修習建築工程學系、科、所畢業,或修習土木工程、營建工程暨數學系、科畢業,修滿建築設計8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小時以上者」資格者,亦符合資格條件)。經依法任用,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 四、如服務機關不同意他調及至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轄區建築執照審核、施工管理及建築管理等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
聯絡E-Mail | yucheng619@sts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請黏貼照片並親筆簽名,含自傳、銓審、任免、考績、獎懲紀錄等)、學經歷證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2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如係修習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技術學系畢業者應檢具修滿建築設計22學分以上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前述資料請依序裝訂整齊,於108年11月27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7F人事室】, (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建管組經建行政職系科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請留行動電話,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逾期恕不予受理。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6-5051001#2902陳先生。 備註: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2.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具最終裁量權,正取或候補人員亦得予從缺)。3.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者,當事人自負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