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工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5~2019-11-2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有工業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4.無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一般工廠、臨時工廠及特定工廠登記、變更業務。 2.毗連地申請案相關業務。 3.工業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聯絡E-Mail | 1002003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11月26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商登記科工業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上述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ch/home.jsp?id=11&parentpath=0,1&mcustomize=job_view.jsp&dataserno=201911150002&aplistdn=ou=data,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王小姐10020032@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