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23~2019-10-28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考試限制轉調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就業服務法相關裁處案、檢舉案、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檢查及配合其它單位等查察相關業務。 2.辦理就業安定基金各項活動計畫撰寫、執行、請購與核銷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
聯絡E-Mail | nier1008@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備註: 1.徵才期間:自108年10月23日起至108年10月28日止。 2.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局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錄取人員由本局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書面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於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林小姐收(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聯絡電話:07-8124613轉66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工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就業安全科)」: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公務人員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線上應徵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5.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