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自來水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9-10-17~2019-10-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考績五年內至少三年考列甲等者。 四、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污水設施操作管理相關事項。 二、辦理各污水場年度評鑑相關事項。 三、辦理各污水處理設施排放許可申請等事項。 四、辦理各污水處理設施零星維護採購相關事項。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自來水廠(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及填寫自傳與簽章)、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3年-107年)、獎懲令(103.10.15-108.10.15)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10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89348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21號 金門縣自來水廠人事室」並註明應徵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退還。聯絡電話:(082)327021分機117 馮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