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07~2019-08-12 |
資格條件 | 徵才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4.資格審查:(採紙本或線上報名) (一)紙本報名者請以A4格式備齊(依序排列)以下證件資料影印本, 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 事人負責。 (1)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 。 (2)考試及格證書或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證明文件。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審定函(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103-107) (7)最近五年獎懲令(勿需檢附,以公務人員履歷表為準)。 (1030801-1080731) (8)最近五年終身學習紀錄總時數。(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 載)(103-107) (9)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線上報名者請至人事服服務網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加附 以下檔案: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最近一筆之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終身學習紀錄總時數(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英 語能力,以上資料請上傳至報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工作項目 | 1.都市計畫及城鄉發展業務2.分區使用證明3.有無農舍證明4.工商管理5.廣場、公園、停車場管理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
聯絡E-Mail | ntws58@ems.homei-cit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聯絡方式:有意者請於上網期間前完成線上報名或備齊相關資料逕寄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和美鎮公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及日、夜、手機聯絡電話。 2.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以郵戳為憑並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 3.連絡電話:04-7560617人事室陳小姐。 4.本次甄選係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5.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7.書面審核資料如未符合本所訂資格條件者,將依應徵人員所填「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之電話告知;另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