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19~2019-05-31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領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且無 被吊扣等違規情形,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輪值勤務、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 120~170,月支報酬新臺幣28,930~34,375 元。 |
工作地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 286 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 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 2 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附件一)。 (二) 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小客車(抑或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最近 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6.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7.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 (三)報名文件均應以 A4 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 「與正本相符」。 二、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 恕不退件;備取者後補期間為 6 個月。 三、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自本署網站(http://www.cyc.moj.gov.tw)下 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 四、聯絡人:本署總務科吳國安先生,電話:05-2782601 分機 255, 傳真:05-2778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