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竹山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7-08-10~2017-08-1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所定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及良好溝通表達能力者尤佳。 (五)具有教育部或科技部各類專案計畫助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優質化前導學校區域或跨區域分享會。 (二)參加專任助理培力工作坊。 (三)協助辦理聯合大型團體工作坊與專家諮輔。 (四)協助辦理區域或跨區專家諮輔。 (五)協助學校發展十二年國教總綱之「108課綱」各類型課程。 (六)協助本校執行優質化計畫行政業務,負責協助計畫執行、會議記錄、資料整合、經費核銷與聯絡工作。 (七)教務處相關業務及學校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 |
聯絡E-Mail | cs10123@gm.cshs.ntct.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參加甄選者,請依本校專案助理甄選簡章第拾壹點規定,檢附報名表、簡要自傳、最近一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軍職年資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如係原住民族身分者,檢附戶籍謄本;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檢附戶籍謄本;掛號回郵信封(如欲返還報名資料者,始需檢附)。 (二)以上表件及資料影本,請於106年8月17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寄達或送達「南投縣竹山鎮下橫街253號」人事室收,電話049-2643344轉160、161分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助理」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甄選訊息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cshs.ntct.edu.tw/)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