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徵求 課員~2017-11-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公共運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11-16~2017-11-24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交通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本市公車客運業者管理。
(二)交通行政相關業務。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11月24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郵寄至(臺中市公共運輸處人事機構【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請註明職缺所在機關(臺中市公共運輸處)、應徵職系及職稱;人事機構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0804林先生)。

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報名文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交通局網站「公告資訊」之「徵才公告」。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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