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0-02~2019-10-08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品行端正,工作認真,並能配合需要作職務調整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五)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得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一般行政庶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 |
聯絡E-Mail | mike770119@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與書面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一)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併請上傳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供參。 (二)書面報名: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以掛號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並請填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獎懲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於108年10月8日前寄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許先生收,聯絡電話(03)318-8555,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助理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燬)。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