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師(三)級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18-11-02~2018-11-2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醫學院以上藥學系畢業。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有藥師證書資格。 (三)具教學醫院臨床教學經驗五年以上專責藥師執業經驗之專任藥師,且通過臨床教師資格認證。 (四)曾擔任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與教師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訪視、醫院評鑑相關業務。 (二)參與各類藥事照護服務會議(ICU、急性後期照護、安寧居家照護等)。 (三)執行病患及醫療人員用藥諮詢及藥物在職教育。 (四)執行抗生素使用評估及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五)主責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與教師,執行教學相關工作。 (六)投入跨領域團隊教學、品質競賽活動。 (七)協助共同舉辦教學能力提升活動。 (八)具備從事及發展研究發表之能力,並爭取研究計畫案件。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及烈嶼院區藥劑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填寫資績表,並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藥師證書、藥師執業執照、最新派令(無則免附)、最近一張銓審函(無則免附)、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獎懲令(無則免附)、服務證明書等影本。 (二)曾擔任教學計畫主持人及教師資格之證明影本。 (三)臨床教師效期內資格證書影本。 (四)近五年相關研究計畫案資料影本。 (五)近五年相關研究發表作品成果影本。 以上檢附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雙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並於107年11月20日下班17:00前寄達「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人事室收」,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室。(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信地址)。電話:082-332546分機11708 翁小姐。 ※報名下載: (一)報名資績表:https://www.kmhp.mohw.gov.tw/?aid=down&url=dWZpbGUvMWQ2NmJjYmFmYWYwYjQzZmI5OTQ1ZmZjYWFhZDkwODAuZG9jLDA (二)公務(醫事)人員外補陞任評分標準表:https://www.kmhp.mohw.gov.tw/?aid=down&url=dWZpbGUvN2VkNWFhYzg2OTM2MGUwNzFmMTAxYjc0OTczYjk4YTAuZG9jL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