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南投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資源班輔導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2019-12-02~2019-12-09 |
| 資格條件 | 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各教育階段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具103-107學年度資源班輔導員資格,且108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
| 工作項目 | (一)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如簡章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南投市建國路137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參加甄選者,請檢附報名表、簡歷表、最近一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黏貼於簡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者免附)、軍職年資或免役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個人專長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如係原住民族身分者,檢附戶籍謄本;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檢附戶籍謄本;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以上表件及資料影本,請於108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4點前,寄達或送達(非憑郵戳日期)「南投市建國路137號」人事室收。(信封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輔導員職缺及填明上班及下班後可聯絡之電話號碼)。相關甄選訊息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ntsh.ntct.edu.tw/)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