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徵求 辦事員~2017-09-25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9-14~2017-09-2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具Word、Excel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具事務管理與採購實務經驗、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
五、處事細心,服從負責,品德端正,善於溝通協調,無不良紀錄。
六、能配合業務更換指派、假日及星期六輪值及加班。
工作項目 辦理採購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聯絡E-Mail shyue105@ta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報名: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檢附公務人員簡試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Index=5 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銓敘部最近銓審函影本。
六、現職派令影本。
七、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八、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影本。
繳驗表件: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甄選方式:擇優通知面試,俟書面審查資格文件並確認符合報名資格後,將電話通知應徵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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