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22~2019-07-31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者。 |
工作項目 | 1.傳染病檢驗、食品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食品添加物檢驗。 2.營業衛生水質檢驗、衛生所檢驗業務之輔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
聯絡E-Mail | 71015@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8年7月31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或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傳)、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檢驗科技士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甄審;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130郭先生。 3.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