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2~2026-01-29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一年以上行政機關工作經驗。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動保所總務工作。 2.勞務及工程發包採購作業。 3.辦理安全及衛生防護(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包括計畫研擬、執行與追蹤、稽查、教育訓練及相關文件管理等事項。 4.辦理約用人員管理業務,包括進用、考核、差勤等相關事項。 5.議會回覆及施政計畫彙整業務。 6.管考案件彙整填列及回復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50號 |
| 聯絡E-Mail | 35244@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職缺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月29日(星期四)前,檢具個人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s://puppy.hccg.gov.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 下搜尋「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應徵職缺履歷表」)檢具個人履歷表(倘有工作經歷,請敘明公司名稱、工作期間及職稱)、身份證件、學經歷證書、相關工作經驗影本各1份,逕寄:新竹市海濱路250號,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黃小姐。信封併請註明「應徵動保所約聘人員(總務)」及日間聯絡電話,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者均不予受理。【如採線上報名,以上資料報名時請務必掃描後上傳,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似之職缺為限。 (三)工作期間: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四)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待遇:以約聘六等296薪點計酬(新臺幣41,17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