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業務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0~2025-12-17 |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者尤佳。 (三) 具熱忱、積極學習態度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行政庶務、公文文書相關作業及活動辦理等相關事項。 (二) 民眾話務諮詢事項回應。 (三) 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酬薪點: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辦理,每月新臺幣31,450元(含自付健保費、勞保費)。 (二)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 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1.即日起至 114年12月17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2.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114年綜合企劃科業務助理職務」,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劉先生收,逾期、屐歷內容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 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 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本局將個別電話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2.甄試日期及地點:本局將另行通知。 3.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 名額: 1.正取3 人,視成績擇優備取 6人以內。 2.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日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4.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劉先生, 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