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長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28~2026-02-06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公職期間未受懲戒處分,且考績近5年至少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且具採購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六)曾擔任主管職務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長照所行政管理組各項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
| 聯絡E-Mail | et23et@mail.e-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5年02月0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無誤後,再至「應徵職缺」勾選本項職缺點選確定應徵,及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期限內將下列資料各1份合併上傳為附件: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二)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t23et@mail.e-land.gov.tw。 (三)本職缺預估115年3月19日出缺,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收件),(03)9359990分機3500梁組長(工作事項疑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