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聘用檢查員~2026-02-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檢查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8~2026-02-03
資格條件 需為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或曾修習勞工、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本市勞動條件檢查事項:本市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作法、勞⼯退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二、勞動條件檢查後續配合事項:
(一)包括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並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
(二)檢查後續罰鍰、訴願等相關事項。
(三)其他⾏政⽀援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萬華第二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並視業務需求輪調回局本部(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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