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輔導員~2026-02-13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5~2026-02-13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或相當等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升官等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3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責任區榮民眷服務照顧業務(榮民眷服務訪視、就養、就業、就醫、就學及善後處理等內、外勤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號
聯絡E-Mail vsdtpe0196@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如社會工作師)、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及寄至信箱vsdtpe0196@mail5.vac.gov.tw,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及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5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5.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聯絡電話:02-27473297;聯絡人: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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