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2025-12-31

徵才機關 臺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2-24~2025-12-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殯葬相關業務。
2.辦理新春團拜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E-Mail o10093@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應徵方式如下(請擇一方式應徵即可):
1. 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依式填寫基本資料(含照片)、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並於114年12月31日前將電子檔寄至o10093@taitun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東縣政府(民政處)專員職代(A600096)」;如逾期,恕不受理。
2. 請於公告期限內逕至1111人力銀行網站線上應徵。
(二)聯絡人:人事處王科員,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三)僱用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或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備註:
1.本府將視需要擇定書面審查或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參加甄選時需配合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如無法提供、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將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請務必於投遞前確認資料是否備齊,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視為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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