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系(所)畢業者。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4)具採購證照或曾辦理採購相關業務尤佳。 |
| 工作項目 | (1)本處採購案招標事宜。 (2)本處及各站公共設施清潔及安全維護暨修繕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
| 聯絡E-Mail | ab2651@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可上傳證照相關資料。 (2)如需檢附相關證件影本(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請依序裝訂,於114年12月12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人事室孫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308-5230分機810;傳真:(02)2308-5372;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3)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4)本次甄試將訂於114年12月24日(三)上午,於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舉行面試,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將以電話及信件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機關確保所有員工不論性傾向、性別氣質、性別認同均無差別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