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五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09~2026-03-1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須熟悉電腦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 3.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4.本部服務同仁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任本職務人員退離職後赴陸管制3年,另於管制期間內(3年)申請至一般國家,應向原服務單位提出申請。 5.必要時須配合演訓及業務值勤。 6.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及相關資安規定。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軍、民網專區資料更新。 2.協助辦理「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相關資料彙整作業。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聯絡E-Mail | pd@mail.mil.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於○年○月○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6.本部得於每年12月31日進行約僱人員考評,考列丙等者,逕行解約。 7.約僱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8.薪點:280薪點(相當於新臺幣38,948元)。 9.聯絡人:人事室游婉如小姐,電話:(02)85099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