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1-02-2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2-17~2021-02-21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服務熱忱及資訊處理能力,已通過全民英檢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五) 未有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和平街61號
聯絡E-Mail 8202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0年2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 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英語或其他語言能力檢定證件【無則免附】7.甄選人員簡歷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等相關資料,合併掃描成PDF檔後上傳徵才系統。
(三)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怒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毁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四) 如有疑問請洽04-22200209分機45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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