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徵求 專任助理教授~2021-12-30

徵才機關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專任助理教授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2-15~2021-12-30
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助理教授應具備資格第一項「具有博士學位」;且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或錄取公告次日起1周內可以補繳交)者。博士學位論文或升等著作應與任教科目相契合。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之任用限制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1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須具有近五年在國內各大專院校或警察訓練機關教授「警察勤務」或「警察法規」等相關課程教學經驗者。
(四)新聘教師經聘任後,須於本校行政警察科兼辨行政工作五年 。
工作項目 教學、授課及兼辦行政業務工作。
工作地址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53號)
聯絡E-Mail d37860@cc.tpa.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校行政警察科:陳老師02-22308512#2853;人事室:黃組員02-2230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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