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15~2020-07-20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里幹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公所(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永安路32號) |
聯絡E-Mail | shrimp@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報名期間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所全球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中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審函,倘以職系專長調任者,請檢附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其他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證書或其他外國語言檢定證書、採購專業證照等),無者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成 1 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 (二) 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談,正取人員將由本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 錄取名額: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四)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經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五)聯絡電話:07-6912716分機105人事管理員何小姐。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