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人員 |
職稱 | 聘用副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7-14~2020-07-19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法律、行銷或文學相關系所碩士。 (二)經歷(以下擇一): 1.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五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並具相關證照、文稿設計或專案實績者。 (三)專長: 1.具法律、政治相關設計與行銷實務經驗。 2.擅長蒐集資訊與分析、專案規劃及調查處理。 (四)其他規定:本職缺為424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52,872元。 |
工作項目 | 1.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財產來源、取得方式、取得日期、變動情形及對價等資料蒐集、分析。 2.辦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相關輿情資料蒐集、整理與分析。 3.協助辦理不當取得財產禁止處分備、復查業務。 4.辦理本會業務宣導、新聞聯繫等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或設計作品等資料影本,於本(109)年7月19日前寄臺北市松江路85巷9號5樓人事吳先生收,聯絡電話(02)25097900轉835或(02)33567023,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聘用副研究員」字樣(以郵戳及郵件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