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0-04-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01~2020-04-0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WORD、EXCEL等)及中文輸入法。
5、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有戶政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所本部)或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3樓(景美辦事處)。
聯絡E-Mail vivian56@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09年4月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依實際資料檢附)、現職派令及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如具各語文檢定考試及格者,亦請上傳證明文件),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提供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另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2、非現職人員請於109年4月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及語文或其他能力證明文件等影本,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2樓人事室收(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務」) 。
3、本次徵才由本所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所網站公布。)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2-29395885分機1007廖人事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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