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1-11-10

徵才機關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11-03~2021-11-10
資格條件 一、初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及委任第4職等任用資格人員,且於徵才屆止日前已過限制轉調期。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不得任用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雲林縣斗南鎮西歧里文昌路200號)
聯絡E-Mail tinachang772013@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自傳(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敘敘部專長認定文件)及相關專業證照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最新履歷資料)、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最新銓敘部審定函(最新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敘敘部專長認定文件)、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均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其中履歷表請雙面列印),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職稱、系、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於截止日17:30前送達斗南鎮公所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上開二類人員所上傳及檢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參加甄選。
四、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屬非現職人員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5-5973111#322張小姐或321葉主任。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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