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8-2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8-18~2021-08-24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地政、土地管理、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非都市土地編定、使用管制及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設作業等相關業務。
(二)承辦公文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配合出差勤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0年8月24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土地編定科職務代理人」。(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7樓,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763)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 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 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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