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美濃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12~2021-01-18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 二、具備土木工程相關學、經歷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所經建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之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美濃區美中路260號 |
聯絡E-Mail | p6814311@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0年1月18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一)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二)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三)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亦視為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上傳資料: (一)通過英語、客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或其他特殊事蹟之資料影本。 (二)其他相關學經歷(證書) 獎懲及訓練佐證資料影本。 以上證明文件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 銷派令。 三、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7-6814311轉89或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