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1-13

徵才機關 國立澎湖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1-08~2021-01-13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年滿20歲。
(二)無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者。
(三)無涉教育人員條例第四章任用限制與公職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事項者。
(四)學經歷資格(以學士任用),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同時取得大學以上(畢)業學歷者。
2.符合公務人員建築工程職系與土木工程職系高等考試相關應考資格者。
3.大學以上(畢)業學歷,具營造、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或工地實務相關經歷者。
(五)具備中打、英打、OFFICE及營造業相關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工程採購相關文書報表業務。
(二) 協辦工程採購案履約與執行。
(三)其他臨時事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工作地址:(國立澎湖高級海事職業學校(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 (二)薪資待遇:採月薪支給,每月薪資32,470元整。另依規定辦理勞健保及提繳勞退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0年1月13日下午5時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送達本校:「880澎湖縣馬公市民族路63號「國立澎湖高級海事職業學校總務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程助理員)」,採通訊或現場報名,(以掛號郵寄者請依個人寄送地點評估寄送達時間)。
(二)請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考人員簡歷表,請至本校網站下載。
2.學經歷資格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另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證照影本。
5.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女性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三)詳細內容及相關表件詳見本校網站(http://www.phmhs.phc.edu.tw)公告之甄選簡章。
(四)電詢專線:國立澎湖高級海事職業學校總務處06-9261101 轉801、8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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