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壹名、備取壹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25~2020-04-23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及司法院所屬各機關現職編制內工友(含超額技工、工友均可)。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具水電維修技能或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佳 (相關專業執照,於甄選時酌予考量)。 六、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備相關證明文件),甄選時酌參。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院文書遞送、科室清潔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52號6樓。 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30巷1號。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14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1)機關同意移撥函(本項為非必要審核資料,可不檢附)、(2)履歷表、(3)身份證影本、(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5)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含X光檢查)、(7)相關技術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各乙份(請依續裝訂)。 以上資料請於109年04月23日下午5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院總務科,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友」(聯絡人:總務科胡小姐,聯絡電話:02-22616714#1041) 2、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 3、薪資待遇:新臺幣28,630元至34,375元(依法令規定辦理)。 4、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 5、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