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1-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25~2021-01-2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持有外國學歷者,請備妥中文譯本及認證相關證明文件)。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二)協助處理科內採購及招標等相關業務。
(三)代理總務人員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文件:
1.履歷表(應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簡要自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二)報名方式: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於110年1月29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林小姐收(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1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7522),逾期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
2.本次甄選錄取正取人員1名,及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未獲甄試或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五)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六)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4,916元)。
(七)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110年02月17日至110年01月30日止,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九)語文能力要求:台語(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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