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4-2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15~2021-04-22
資格條件 年滿18歲以上,且具高中(職)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一、機電設備維管。
二、節約能源業務。
三、消防防護業務。
四、水、電、柴油、瓦斯使用管理及行動電話寬頻網路基地台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萬美街2段21巷20號
聯絡E-Mail pstc-lihuei@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僱用期間:自約僱人員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10年普考錄取人員報到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250薪點(新台幣31,175元)。
二、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資格條件者,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pstc-lihuei@mail.taipei.gov.tw),郵件主旨為「應徵公訓處約僱技術員」: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詢:02-29320212轉分機350李組長(業務相關)或轉分機330梁人事管理員(徵才作業相關)。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