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2-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潭子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二等19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1-26~2022-02-07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情形 : 即並非機關長官及主管單位主管之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秘書室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聯絡E-Mail a6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 陳小姐
電話 : 04-25388699-3401。
報名人員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 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1年初等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1日(約111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或代理原因消失止。
僱用報酬:每月以約僱2等190薪點標準支給,依111年薪點折合率計算(目前尚未公告)。經計算後如不足基本工資,將以111年基本工資支給(111年基本工資為新臺幣25,250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及勞退等自付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必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文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其他: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本次徵才得擇優備取1至2名,有效期間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