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力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1~2019-12-31 |
資格條件 | 一、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任用調任限制者。 二、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高低壓電力系統及緊急備用電源系統、空調、弱電設備、給排水系統、照明設備、電梯設備、飲用水設備等維護保養修繕。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8年12月31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歷任銓審函、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獎懲資料及其他專業訓練證照),郵寄本院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務室技士及聯絡手機】。 二、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者。 四、正取1名,備取1名。 聯絡人:楊小姐,聯絡電話:29829111分機3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