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02~2019-01-09 |
資格條件 | 應同時具有以下2項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身心障礙手冊。 |
工作項目 | 1.大眾捷運系統路網規劃及場站規劃。 2.大眾運輸系統交通維持計畫、路型規劃及交通事項協調業務。 3.協辦捷運系統沿線環境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至108年7月),僱用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待 遇:220薪點計酬,含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等。 報名方式:意者請以A4規格備齊下列資料: 1.履歷表(如附件,並請於姓名及自傳欄位內親自簽名,並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 2.身分證影本。 3.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例如具電腦文書處理等專長、曾任公部門資歷等佐證等資料)。 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於徵才期限內逕寄: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人:陳文英 07-3368333轉3735 注意事項: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由本局另行擇優通知面試。 二、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