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27~2018-05-30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公務人員。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之公務人員,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三、碩士以上學校畢業。 四、具英語中高級以上語言檢定資格、有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者優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如服務機關不同意他調及至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內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1.配合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計畫,辦理本局創新創業輔導培育計畫 之推動、執行與管控工作。 2.辦理亞洲矽谷產業創新鏈結計畫,推動南科跨領域創新定向育成之業務推動。 3.辦理本局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國際交流事項及自造專案亮點業務。 4.辦理本局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媒體窗口暨行銷宣傳活動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本局共有台南及高雄2園區辦公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履歷表內含自傳、銓審、任免、考績、獎懲紀錄等,請黏貼照片並於履歷表內之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親筆簽名)、(2)學經歷證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2筆銓敘部審定函(若是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以職務職系專長認定者請檢附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等相關資料影本等(請勿影印獎懲令或與本職缺無關之資料)、(3)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及格證書等,前述資料請依序裝訂整齊,於107年5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或於截止日下午5時30分前專人送達【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信封上請加註應徵企劃組經建行政職系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請留行動電話,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逾期恕不予受理。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附資料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6-5051001#2904黃小姐。 備註:1.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2.增列候補名額(候補人數與最終是否候補由本局視甄選狀況而定,其中候補名額依規定不得逾職缺數二倍),並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具最終裁量權,正取或候補人員亦得予從缺)。3.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情事之一者而刻意隱瞞、或資料內容有遺漏、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當事人自負責任。即使獲錄取若經查有前開情事,本局有權取消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