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8-05-28~2018-05-31 |
資格條件 |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之「臺中市107年度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計畫」。 (二)遺址例行巡查及監管通報、巡查資料彙整並建檔、依據監管保護計畫辦理相關措施及製作報告書。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聯絡E-Mail | strang@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7)年5月31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郵寄至本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文化資產處約用人員職務」字樣。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二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 (六)報名期間:107年5月28日至107年5月31日 郵寄地址: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R10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聯絡電話:04-22290280轉305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