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9-07-24

徵才機關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9-07-17~2019-07-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3.具採購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
工作項目 1.事務行政等相關業務。
2.車輛管理、表報編製及技工、工友及駕駛等人員差勤業務管理。
3.協助採購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含照片、聯絡電話及簡歷自述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於108年7月24日前寄(送)達本處(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載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2.地址:97253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收。聯絡電話:(03)8621363 曾先生。
3.本職缺係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一般行政科增額考試錄取人員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至本處實務訓練前1日止(預計108年12月),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初審合格者,由本處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與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 本案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6.本職缺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7,99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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