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徵求 聘用心理師~2019-07-15

徵才機關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薪點328點起至424點
職稱 聘用心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9-07-03~2019-07-15
資格條件 1.領有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或具備本國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2.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4.無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二)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知能。
(三)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四)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五)協助個案管理。
(六)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七)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八)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九)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十一)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十二)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三)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四)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五)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六)其他輔導相關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  108年8月20日至108年12月31日於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每週服務五天。  自109年1月1日起,除於壢中服務2-3天外,其餘天數預計至苗栗縣境內之國教署所學校服務【國立苑裡高中、苗栗私立中興商工、苗栗私立龍德家商、苗栗私立君毅高中】。
聯絡E-Mail htchiu@mail.clhs.ty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星期一)17:00前,報名表件寄達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人事室。
(三)郵寄地址:320桃園巿中壢區三光路11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四)報名表件請自行上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件均為A4規格),網址:https://www.clhs.tyc.edu.tw/。
(五)聯絡電話:03-4932181轉53(人事室)、51(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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