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薪點328點起至424點 |
職稱 | 聘用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9-07-03~2019-07-15 |
資格條件 | 1.領有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或具備本國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2.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4.無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二)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知能。 (三)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四)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五)協助個案管理。 (六)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七)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八)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九)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十一)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十二)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三)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四)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五)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六)其他輔導相關工作事項。 |
工作地址 | 108年8月20日至108年12月31日於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每週服務五天。 自109年1月1日起,除於壢中服務2-3天外,其餘天數預計至苗栗縣境內之國教署所學校服務【國立苑裡高中、苗栗私立中興商工、苗栗私立龍德家商、苗栗私立君毅高中】。 |
聯絡E-Mail | htchiu@mail.clh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星期一)17:00前,報名表件寄達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人事室。 (三)郵寄地址:320桃園巿中壢區三光路11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四)報名表件請自行上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件均為A4規格),網址:https://www.clhs.tyc.edu.tw/。 (五)聯絡電話:03-4932181轉53(人事室)、51(輔導室)。 |